為了能將結婚日期登記成100.1.1這樣的好日子,Cloud和Doris特地在12月的最後一天請假去辦理結婚登記。因為1.1是假日,需要提前三天內去登記,否則就是要三天前要跟戶政機關預約好1/1可以去登記的時間,這樣戶政機關才會加班辦理結婚登記。

結婚登記需要先從戶政事務所網站上下載結婚書約(新店的戶政事務所網站上有漂亮的彩色版結婚書約),雙方要先填妥資料,也要請兩位證人簽名或蓋章皆可,不過蓋章的話,請要確認蓋章人的姓名,才不會像我們一樣搞一個大烏龍。因為我們的證人是Cloud的同事和他的老婆,結果我們都不知道他老婆的正確姓名,而他老婆的印章剛好又那麼有點藝術,我們和戶政人員,看了半天,也看不出來是刻什麼名字,偏偏Cloud打給那位同事也剛好沒接電話,還好Cloud問了另一位同事,居然知道名字,也算解救我們的窘境,不過呢,後來Cloud問了那位同事,才知道其中一個名字居然講錯了,是"姍"而非"珊",不知道會不會怎樣呢,還好還是登記成功了

而因為Doris要將戶籍遷到和Cloud一起買的在基隆的房子,所以就得要到基隆的戶政事務所,而如果只結婚登記而不需要遷戶籍的話,就可以到雙方任何一方的戶籍地辦理都可以~

Doris之前有打電話問過戶政人員,可以在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,順便可以申請成自用住宅,這樣地價稅就可以從10%變成2%,這個可是差很多喔,一般買房子如果沒有去稅捐機關申請改成自用住宅,都是以10%的稅率去扣稅喔~而在結婚登記的時候直接申請改自用住宅的好處是,不用再跑去稅捐機關了,只需要在戶政事務所填寫更改自用住宅的申請表格即可,戶政機關會幫忙把資料送到稅捐機關去~

結婚登記要準備的東西有:下載並填妥的結婚書約、雙方的身份證、印章及戶口名簿。如果有一方的戶口名簿登記時沒辦法拿到,也沒關係,也是可以先登記的,只不過戶政事務所事後也是會去函給戶長要提出戶口名簿。而如果有牽涉到遷入戶籍,則遷入地的戶口名簿是必備的,是無法事後補的;遷出地的戶口名簿就沒什麼關係。

將這些東西備妥之後,拿給戶政人員,他就會幫忙辦理結婚登記的手續囉,我們只需要坐在那邊,等他拿文件給我們確認及簽名即可。而因為Doris有帶房契和地契要去辦自用住宅,因為我們是房子的所有權人,所以戶政人員還問我們是否需要分戶,就是Cloud和Doris可以從家人的戶口名簿中,自己獨立成一本,Cloud和Doris想說分出來既然權益沒什麼變,感覺獨立出來會比較方便,就決定分戶。這可是辛苦了戶政人員,需要先把Cloud從家人的戶口名簿分出來,再把Doris先變成寄居,等結婚登記的手續辦好之後,再更改戶口名簿。
總之手續感覺還滿複雜的,真是不太好意思~結婚登記總共大概就花了40分鐘左右吧,因為我們要辦的東西太多了,感覺還滿久的~辦完手續之後感覺有點空虛,哈~好像除了身份證和戶口名簿有改變之外,好像沒什麼特別的,所以我們還厚著臉皮請戶政人員幫我們拍兩張照片留念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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